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启明计划】

国家“启明计划”引进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及创业人才。以深圳为例,创新/创业人才最高可获718万元综合资助,青年人才最高可获665万元。入选者可获国家级人才称号,享受个税优惠、创业扶持,并提供住房、子女入学、医疗、配偶就业等综合保障。
【青年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国内外均可);

2.尚未回国或2025年1月1日后来华;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超过40周岁可考虑申报创新人才;

4.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至24个月;

5.申报期间不用全职回国(来华)。

【创新人才】

1. 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2.尚未回国或2025年1月1日后来华;

3.年龄:40-75周岁,条件优秀可放宽;

4.从事海外工作:
(1)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总部技术总监、研发总监、首席科学家等部门负责人职务;(2)国外知名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境外大学、科研机构、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担任副教授或同等水平职务;(3)各国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高级研究员;(4)各国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主要负责人、首席科学家。

5.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从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育种“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等申报条件;

6.申报期间不用全职回国(来华)。

【创业人才】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

2.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

3.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能填补国内空白;②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③有自主创新产品,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博士后专项】
主要包括面向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和回国(来华)工作的海外博士后两类人选。
(a)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
支持地方国有科技领军企业和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引进优秀海外博士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业内公认的世界一流学科,或博士导师为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须全职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

(b)回国(来华)工作的海外博士后
支持地方国有科技领军企业和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引进优秀海外博士回国(来华)工作,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2年,海外合作导师为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

2.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须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回国时间要求:目前尚未回国(来华)或2025年1月1日后回国(来华);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工作。

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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